连城文亨罗氏族谱 历代官职表 世系篇· 2974·
二 历 代 官 职
周朝:
吏部天官大冢宰(称吏部尚书,曰:大冢宰、天卿、太宰、太师,其侍郎曰:少
宰),总理政务,相当唐朝以后宰相。
户部地官大司徒(称户部尚书,曰:大司徒、地卿、农师,其侍郎曰:少司
徒),掌管土地、人民教化。
礼部春官大宗伯(称礼部尚书,曰:大宗伯、春卿其侍郎曰:少宗伯),掌典
礼、祭祀、巫史。
兵部夏官大司马(称兵部尚书,曰:大司马、夏卿、司戎、太常伯,其侍郎曰:
少司马),掌管军事。
刑部秋官大司寇(称刑部尚书,曰:大司寇、秋卿、士卿,其侍郎曰:少司
寇),掌管治安和刑法。
工部冬官大司空(称工部尚书,曰:大司空、冬卿,其侍郎曰:少司空),掌管
工程、建筑。
秦朝:
丞相,治理全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,尊称相国。
太尉掌全国军事。
御史大夫,副丞相兼管纠察百官。
汉朝:
汉初沿袭秦制,丞相、太尉、御史大夫号称“三公”。武帝时废太尉以大司
马、大将军为实际执行官。哀帝时改丞相为大司徒,改太尉为大司马,改御史大
夫为大司空,号称“三公”。光武帝设尚书省(实为宰相府),首长为尚书令,副职
为尚书仆射,各曹主管为尚书郎。
秦汉中央行政长官还有九卿:①奉常后改太常掌宗庙、礼仪。②光禄勋掌
官廷侍卫。③卫尉后改中大夫令掌军事。④太仆管皇帝车、马。⑤廷尉后改大
理为最高法官。⑥典客后改大行令、大鸿胪管少数民族来朝事宜。⑦宗正管皇
帝事务。⑧治吏内史后改大农令、大司农管租税赋役。⑨少府管宫廷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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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北朝:
设三省共同执掌中央政权,中书省(取旨)、门下省(审核)、尚书省(执行),
三省长官同为宰相。
唐朝:
以左右仆射各一人为尚书省长官(即宰相)统领六部,左丞相统辖吏部、户
部、礼部,右丞相统辖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。部首长为尚书,副首长为侍郎,各部设
四司,司首长为郎中,副首长为员外郎。唐高宗时设:参议朝政、参议得失、参知
政事。高宗后执行宰相职务的称:同中书门“三品”,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
唐代六部分三行:吏部、兵部为前行,户部、刑部为中行,礼部、工部为后
行。官员升迁按后行升中行,中行升前行之次序。唐分全国为十“道”,每道派京
官一人巡察所属州、县,先后称巡察使、按察使、观察使,以后以节度使兼任。节
度使是合数州为一镇的长官,州刺史成为其下属。
宋朝:
以平章事为宰相,以参知政事为副相,以枢密院掌军事。万户以上设县令,
万户以下设县长,但实际任事(管理一县行政)是知县,县以上州与府平级,长
官为知州、知府,其属官:判官管行政,推官管司法。州(府)以上设路,置转运使
经营一路财赋,成为事实监察官,但对州、县无完全行政权。
元朝:
省以下行政单位是路,州(府)、县各设“达鲁花赤”管理。
明朝:
明初设中书省左、右丞相。洪武十三年起废丞相和消除尚书省,分尚书省
之权归六部由皇帝掌管,设内阁,内阁大学士成了事实宰相号称辅臣,首席辅
臣有元辅、首辅之称。省级设左、右布政使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,布政使司掌管
民政,都指挥使司掌管军政,提刑按察使司掌管刑狱。有战事时派巡抚驾于三
司之上,成为省级最高长官,布政使只管财政和人事。军事牵连几省委派总督,
行总揽1-3省军民要政。
清朝:
雍正前政务中心是议政处五大臣,雍正后由军机处五大臣掌管政务,内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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秩官附录
一、诰授: 对五品以上在任有功官员。诰封:对五品以上在任有功官员的妻、母。
敕授: 对六品以下曾任官员。敕封:对六品以下曾任官员的妻、母。
赐赠: 对因子孙有功的父、母及祖父、母。(生曰:封。死曰:赠。父殁母存加“太”字)
世袭: 对因祖、父有功的子孙。
二、历代监察官: 西汉以御史大夫兼任纠察百官之职,副手御史中丞专管
监察、弹劾工作。明、清更名为都察院。首长为左、右都御史。
历代谏官: 西汉为谏大夫,东汉为谏议大夫,唐除谏议大夫外增设左、右
补阙,左、右拾遗,宋代为司谏、正言。明代为给事中。
翰林学士: 唐时以文学侍从选拔充任专掌内命(由皇帝发出极端机密文件)参与机要,号称“内相”。明代翰林院长官主管文翰,并备
皇帝顾问,清代以大臣充任翰林院掌学士院,其下设侍读学
士,侍讲学士,均为皇帝讲学并备顾问。
学 官: 主管学务的官员。省级称学政,府级称教授,州级称学正,县级称教谕,各级副职称训导。